性侵害防治服務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自民國86年實施以來,已邁入第19個年頭,回顧整體的服務輸送過程與方法,有一個基本的問題必須慎重面對及思考:即是我國對性侵害的福利服務架構,為何採用單一社工專業的服務設計?這樣的設計會碰到什麼問題?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有別於現有的模式,是否存在著建構另外一種跨專業整合性服務機制的可能性? 過去在專業助人者工作的領域當中,我們往往不敢強調效能,認為效能不應該與人道關懷相提並論。事實上,有品質的關懷,必須是即時且有效的,服務對象才能深刻地感受到高度關懷的承諾及功能,而即時與有效,就是效能的問題。熱情能夠兼顧即時,專業能夠兼顧有效。沒有熱情就無法全力以赴,沒有專業就無法提供有效的服務,缺一不可。然而,在目前性侵害服務是否具備真正的效能?影響效能的原因來自服務輸送者的專業訓練及能力能否涵蓋所有的服務需求,否則即使耗費心力時間,也無法真正到位?從性侵害事件發生後,從危機處理、社工處遇到創傷治療, 跨專業的合作機制 和流程是否順暢?再者,服務對象是否全面?在現有機制中,當性侵害事件發生時,無論是 受害人 、 加害人或其家庭 ,皆承受了許多的壓力與創傷,其需求卻往往被忽略,然而他們卻是極需要被幫助的對象! 爰此,本會發展 「性侵害受害者支持性服務方案」 及 「性侵害兒少行為人輔導服務方案」 ,希望對於目前性侵害防治服務的困境進行檢視,並發展新的服務架構與工作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