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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性侵害,性教育愈早愈好

  • 2016/02/01
  • by helper
預防性侵害,性教育愈早愈好 「現在孩子接觸任何資訊都提早,提早看A片、提早說黃色笑話、提早知道性行為這件事……性教育便應該愈早教愈好,教男女孩懂得身體自主、懂得尊重他人的身體、懂得法治觀念。」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也是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簡稱助人協會)理事長王燦槐長期關心台灣性侵害防治工作,她語重心長地說,要預防性侵害事件不斷發生,性教育工作便應該往下紮根,從幼兒園做起。 助人協會自2013年承接桃園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防治中心)「性侵害個案支持性服務方案」至今,期間不斷倡議兒童及少年性侵害加害人輔導的重要性。因而在今年(2015)起申請承接「...

親職講座:用合作取代角力

  • 2016/02/01
  • by helper
親職講座 講座名稱:用合作取代角力 -- 如何與另一方合作監護未成年子女 講座時間:106 年 3 月 24 日 (四)上午 AM10:00~12:00 講座內容:如何安排才對孩子是最好的 講座地點: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 202 會議室 講座內容:在離婚過程或離婚後,父母雙方需要正視自己親職的角色,與另一方合作協助孩子面對家庭結構的轉變,並維持孩子與父母雙方的關係。 我們邀請講師分享相關實務經驗,提供監護、探視以及教養一致性等議題之重要概念與執行方法,以及這樣做的正面效益,讓父母們在家庭轉變後更能協助孩子平穩地成長。

修復式司法避免性侵害再發生

  • 2016/02/01
  • by helper
修復式司法終止性侵害重複發生 「真正的預防應從加害人開始!」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王燦槐講出多年從事性侵害被害人服務的心得,更因此推出創新服務方案──「性侵害兒童及少年行為人輔導服務方案」及「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前者針對12-18歲未成年性侵害行為人提供服務,將他們視為有需要協助、關懷的兒少,提供行為人和其家庭關係重建與心理輔導治療;後者係以在性侵害雙方當事人皆有意願的情形下,協助被害人、行為人及雙方家庭等進行充分對話,透過對話程序,讓被害人得以療傷止痛,行為人則有機會向被害人及其家庭或社區真誠道歉,並能夠真正經歷自我認知及情緒的正向轉變,降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少年被性侵,為何不想報案?

  • 2016/01/22
  • by helper
少年被性侵,為何不想報案? 日前一則新聞報導,台東縣警察局調查發現,13、14歲少女最容易遭到性侵,占了將近一半性侵案件;另外,12歲以下的幼童遭到性侵情況也很嚴重。且加害者以熟識親友居多。 台東縣警察局婦幼隊表示,被害少女、兒童面對警方詢問時,經常出現手足無措、難以啟齒、生氣、難過、無奈等情緒反應,除害怕舉發後遭受家人指責外,更擔心家人受到法律制裁,而斷絕經濟來源,於是在擔心害怕的心境下,不願意站出來控訴及求救,這也是家庭內性侵害案件不易被發覺的主要原因。 從上述的新聞案例,可以看出少年性侵害的問題成為新的社會議題。但是這些未成年被害人,他們在被通報之後,是否願意面對此問題,進而報案,...

"他們"需要的是關心與協助

  • 2015/11/26
  • by helper
少年性侵加害人需要的是關心、協助,而不是處罰 2015/07/13 by 江妙瑩採訪撰文 「在所有性侵害案件中,有35%加害人為未成年,其中又有60%熟識者所為。未成年人會發生性侵害案件,受害人需要創傷復原,避免受害人成為加害人;加害人需要的則是關心、協助,而不是將性侵害事件犯罪化、病態化。」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簡稱助人協會)理事長王燦槐說起從提供少年性侵受害人服務轉向同時提供加害人與被害人服務,其最終目的皆為消弭性侵害案件發生率。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於1996年12月立法通過、1997年1月22日公布施行。該法規定,各縣市政府必須成立性侵害防治中心(目前已改名為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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